德州市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实施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德州市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残工委【20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德州市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德州市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实施意见
根据《山东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实施意见》(鲁残工委【2013】2号),为加快残疾人奔小康步伐,提高残疾人生产、生活水平,进一步推动全市残疾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现结合我市残疾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的重要意义
我市有32.59万残疾人,占全市人口的5.84%,涉及120余万家庭人口,这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社会环境等方面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从总体上看,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仍是贫困人口中占比重最大、贫困程度最重、扶持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的特困群体。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加快提高残疾人整体生活水平,破解民生“短板”难题,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日益迫切的重要任务。全面启动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大政府和社会的扶残助残力度,帮助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残疾群体生活状况,提高其生活水平,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带动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德州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我市整个民生事业,树立政府新形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启动全省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并将其列为省政府今年要办好的民生实事之一,省残联也把这一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残疾人工作的总抓手。我市从2013年起,全面展开“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工作。各级残联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做到上下协调、狠抓统筹,整合资源、有效帮扶,重点突破、因地制宜,准确选择残疾人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切实提高帮扶成效,逐步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努力把“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工作做好做实。
二、实施“残疾人奔康计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幸福德州的目标和全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带动扶助残疾人创收为主线,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为着力点,以加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为目的,采取基地带动、产业帮扶的扶持方式,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社会化工作方式、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各种援助、救助、扶助活动,形成资源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开发、以点带面的助残格局,确保残疾人收入稳定增长,逐步缩小和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的差距,为残疾人整体迈入小康创造条件。
“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从2013年到2017年,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残疾人家庭人均年纯收入达到社会平均水平,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社会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做到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享受平等教育权利、劳动权利;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三、实施“残疾人奔康计划”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举措
(一)实施“十百千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深入开展“共享阳光·携手建功十二五”主题活动,扶持自主创业,“十二五”期间,每年创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10处,安置300名残疾人就业,培训2000名残疾人掌握一门实用技术。重点开展对农村残疾人的扶贫工程,五年建立60处农村残疾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帮助6000户农村残疾人家庭通过科技帮扶实现脱贫致富。
(二)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就业保护的政策体系,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实现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4500人。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使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服务,对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和就业困难残疾人重点实施就业援助。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对具有劳动能力登记求职的城镇和农村残疾人普遍进行职业培训或实用技术培训,经培训的残疾人40%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实施爱心助学工程。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各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提高教育质量。开展“我和你·心连心”助学工程,确保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100%进入普通高、中等院校学习,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四)实施康复服务工程,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大力实施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落实《山东省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办法》,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机制,5年内对全市2012名0-6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抢救性康复;深入开展“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活动,逐步提高人均社区康复经费标准,大力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不断提高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救助标准。
(五)完善残疾人各项托养服务。示范和骨干托养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和居家安养服务同步发展,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实现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5000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服务补助。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市和县(市、区)残疾人专业托养服务中心。
(六)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德州市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残疾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做好残疾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加快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开展创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活动。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加大重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身心康复,提高其社会参与能力。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在国际、国内残疾人体育赛事中争取优异成绩。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残疾人奔康计划”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各级政府要把“残疾人奔康计划”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计划。各级政府残工委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具体扶持政策,检查督导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出台本地本部门行动方案,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加快实施。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做好困难残疾人家庭的结对帮扶工作。
(二)理清工作思路,分步推进实施。要搞好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做好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要发挥好权威研究机构的作用,根据摸底情况,科学分析残疾人同社会平均水平的实际差距,制定具体解决措施。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本意见要求,各地要出台具体行动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实施指标监测,强化考核评估。加快建立残疾人小康指标体系,开展指标数据的监测评估工作。要做好初期、中期、终期及年度评估。
- 创建者:bet365400电话
- 发表日期:201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