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 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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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德州市统计局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州市教育局

德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德州市公安局

德州市民政局

德州市财政局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德残联〔2016〕15号

 

关于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

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残联、扶贫办、统计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经信(发)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建委、建设局)、卫生计生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残联、扶贫办、统计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信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残联发〔2016〕12号),做好我市的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以下简称“动态更新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山东省委、省政府和德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把实现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相关信息数据的及时更新与有效反馈,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基础工程,作为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的主要抓手,作为巩固提高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残联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点任务,变集中调查为日常性的信息数据更新,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服务落实情况的动态跟踪、服务需求信息的及时收集、工作成效的评价反馈机制。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以持证残疾人个体为精准服务对象的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统计分析机制、评价反馈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的信息数据采集体系,及时掌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残疾人的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大数据平台,建立健全持证残疾人的基础数据库,促进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之间相关数据的资源共享,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全覆盖。以信息数据的动态更新结果为重要依据,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责任,完善考核反馈,有效做好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中最需解决的补短板、保基本工作;坚持需求导向,有力推进残疾人工作重心下移,努力把服务工作做好做实做到残疾人身边,实现精准服务。

三、动态更新对象和内容

以在全国残疾人基础数据库中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为主要对象,以首次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指标为重要基础,将一年之内残疾人个人基础信息的变动情况、残疾人享受基本服务的落实情况、村(社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改进情况、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的变化情况等动态收集、审核上传。

动态更新的各项指标,填报截止到当年6月30日的信息。6月30日以后发生的变更,在下一年度更新时填报。

四、工作方式

动态更新信息采集方式包括入户调查、电话询问、窗口服务、自主网络填报、移动终端采集等方式。每年至少两次对辖区内每个持证残疾人进行入户走访,信息采集入户率达到90%以上。对不在户的可采取电话询问、窗口服务等方式做好信息数据的登记、核实和更新。基层残联在办理残疾人证、采集康复、教育、培训、维权等业务数据的同时,及时登记或录入相关信息数据,逐步形成业务数据与信息动态更新数据的同步采集。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移动终端进行数据采集。

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上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9月15日。

五、数据管理

信息录入和处理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处理的原则,实施省级统一组织开发信息采集、管理和统计分析系统,并通过省市两级统一的共享交换平台,逐步实现与相关职能部门业务系统的共享。县级政府残工委统一领导和组织辖区内动态更新信息的数据处理工作,经审核后逐级上报。县级可通过动态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本地区采集到的信息数据。省级和市级通过政务外网提取和导出信息数据。

各级要建立质量控制工作机制,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可靠。对于收集到的信息数据,在统一统计标准的前提下,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及时与有关单位的已有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对不一致的信息数据要再次核查。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照规定做好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数据比对、数据上报等工作。

各级要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动态更新信息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系统账号、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结果的安全。要加强对残联工作人员、信息采集人员、残疾人证办理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在采集、使用、调取和提供残疾人信息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切实保护残疾人个人隐私,杜绝残疾人个人信息泄露,防止损害残疾人利益的事件发生。

六、成果运用

动态更新的主要数据按规定程序审批后,采取社会公开、定向公开、内部使用等多种方式发布。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动态更新的相关数据。

各级政府残工委办公室要将每年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变化以及改善情况作为向党委、政府和政府残工委报告工作的规定内容,各级残联执行理事会要将上述情况作为向主席团报告工作的基本内容,及时反馈残疾人基本生活改善情况、及时反映残疾人基本诉求和重要关切,畅通协商沟通渠道,扎实推进本地残疾人的小康进程。

要以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提供的信息数据为主要依据,促进部门业务整合,实现数据对接共享,确保相关数据按照统一口径使用,特别是涉及民生保障、住房、就业、教育、扶贫、康复等方面数据要加强横向对接,及时比对分析,为制定本地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的补短托底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评估督查

市、县级残联信息更新的监督和评估由本级残联牵头,要充分听取残疾人及社会人士意见。

按照分级指导和督查原则,对全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进行督查和绩效评估。市级残联督查到每个县(市、区),县级残联要指导和督查到每个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残联要指导和督查到每个村(社区)。督查采用现场抽查和网络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抽查包括直接到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到每个村(社区)中随机选择若干个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调查、听取意见。网络抽查是对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系统中随机抽取的信息进行核实。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残工委领导下,市残联会同市扶贫办、统计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做好相关工作,日常工作由市残联负责。各级政府残工委要承担起领导职责,统筹规划和推进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任务,分级组织实施。各级残联要将动态更新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残联工作的重点任务,作为残疾人专职干事、残疾人专职委员改进作风、密切联系残疾人的主要方式和基本职责纳入工作考核。

(二)充分动员基层和社会力量。在各级政府残工委领导下,以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作用,积极调动残疾人专职委员、民政助理员、乡村(社区)医生、村(社区)干部及社会工作者、残疾人亲属、志愿者等积极参与,做好信息数据的采集、登记、核实、录入、上报等工作。各地要结合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做好残疾人专职干事、专职委员的职责落实、培训落实、待遇落实等工作。

(三)加强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网络视频、在线培训、实地观摩、典型实例学习等多种形式,使有关人员全面掌握动态更新工作的流程、方法和指标解释、填表要求等,确保工作要求到位,工作力量到位。

(四)加强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相关经费列入同级预算予以保障。县级财政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保障动态更新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加强网络、计算机等信息技术基础环境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五)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增进社会公众和广大残疾人对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高全社会对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关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市  残  联       市 扶 贫 办        市 统 计 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      市 教 育 局        市 经 信 委

 

 

 

 

 市 公 安 局        市 民 政 局        市 财 政 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卫生和计生委

2016年8月4日

 

 

 

 

bet365400电话                       2016年8月4日印发

  • 创建者:bet365400电话
  • 发表日期:20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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