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和2018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公告(第9号)》有关规定,以及中国残联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第十次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初审时间
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6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工作就近县市区现场报名,填写《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设区的县级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须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上报市残联教就部。
(三)报名结果公示时间
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6日,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网站上对报名复核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的条件
报考人员应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盲人:
1.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院校颁发的医疗按摩中等专业(或与推拿按摩相关医学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的。
2.没有相应学历,但2009年9月1日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不满15年的。
三、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无效、临时身份证有效)、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士兵证)。
(二)本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视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学历报考人员提供医疗按摩专业或与推拿按摩相关医学专业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历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从业医疗机构出具的、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并加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章的证明,及从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四)4张本人近期小2寸(尺寸为3.3×4.8cm)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及照片电子版,照片背面务必写清报考人员姓名,并确保字迹干透后收起,避免照片有污渍。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考试内容
《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大纲》(2018版)所涉及的科目。
(二)考试方式
考试分两个单元: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
(三)考试试卷
综合笔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考生可登录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cdpes.org.cn/ )首页内查看《关于做好考生使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计算机化考试系统开展模拟演练的通知》,通过首页“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计算机化考试系统”进行模拟练习。一般全盲考生练习4小时以内,低视力考生练习半小时以内,即可掌握系统操作。
实践技能考试第二站 “穴位定位”部分考试,将使用“盲人按摩穴位智能化腧穴仪”进行客观化考核。
综合笔试试卷采用计算机电子试卷,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统一制作。
(四)考试成绩
综合笔试由考试系统自动评阅得出分数,并由中国残联全国考试委员会确定合格标准;实践技能考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均合格的为考试合格。考试合格者取得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
五、考试时间
(一)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2018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
(二)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18年9月15日下午14:30—18:30;
2018年9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六、考试报名收费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七、相关要求
(一)综合笔试已全面开展全员计算机化考试,各县市区务必按要求指导报名人员选择计算机化用卷类别,加强政策引导,做好宣传工作。
(二)各县市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由市级完成初审工作。报名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当天的24:00,到时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将自行关闭其功能,各市不能再进行任何操作,报名工作截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或未通过审核,各市不能再进行补报或审核。
(三)各县市区务必要求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学历证书或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等材料须原件扫描件上报市教就部,由市级上传到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内,上传材料图片大小设定在250-300KB之间,且清晰易辨识。
(四)报名初审时,各县市区要严格把关,保证报名材料齐全,报名申请表填写完整准确,用卷类别确定无误,录入信息完整规范。务必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本省(区、市)教育部门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或毕业学校等方式,认真核实每位有学历报考人员学历证书的真伪;通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从业医疗机构逐一核实每位无学历报考人员从事医疗按摩活动的真实性。同时,将认证、核查材料复印件留档,原件随报名材料上报省盲医考办。今年起,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在填写报考人员学校栏中将使用选项功能。
(五)如出现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上姓名(包括姓名中音同字不同的)与身份证、残疾人证上姓名不一致的情况,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出错单位出具的正式纠错证明,并由报名工作人员记录在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备注”栏中。报名初审工作结束后,各市将纠错证明原件上报省盲医考办备案。
(六)报名初审时,各市对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其前后报名材料是否一致,再次印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对曾经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医疗机构又再次出具的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要进行重点审核。对曾经未能通过报名初审或复核又再次报考的人员,要进行重点审核。对已确认曾经持虚假报名材料报考的人员,要拒绝其再次报考。
(七)报名公示结束后,全国盲考办将对各地公示通过的报考人员的信息录入(含上传资料)情况进行核查。一经发现录入信息(含上传材料)有虚假的,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并将视情况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责任。持虚假学历或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的报考人员和出具虚假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的单位,将被列入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管理系统的黑名单中。
(八)中、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持学校证明报名。在报名复核结束前,由各市上传学历证书替换学校证明。逾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通过报名复核。
八、联系人
各县市区残联
市级咨询电话:2687258
附件:1.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申请表
2. 诚信考试承诺书
3. 盲人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
- 创建者:bet365400电话
- 发表日期: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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